关于申报2024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淮北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校财字〔2016〕8号)《淮北师范大学校内项目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字〔2023〕58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学校2024年预算编报工作分为项目支出预算编报和基本收支预算编报两个阶段。目前,项目支出预算(项目库)的编报已经开展(参见校园网《关于做好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及2024-2026年项目支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http://www.chnu.edu.cn/tzgg/content_108239),现就编报2024年基本收支预算以及校内预算整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收支预算编制
基本收支预算采用在预算绩效系统线上填报的方式(具体操作见附件1),系统入口在“信息门户-财务管理系统-预算绩效”。
(一)收入预算编制
各单位要按照全口径预算的要求,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合理测算各项收入规模,例如各类考试报名费收入、辅修学费收入、各单位培训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版面费收入等。收入预算的申报要说明收入的项目、收费依据(包括租赁合同等)、收入测算过程等。各类组织收入需要支出的(资产出租及处置收入、利息收入等不得用于支出)应同时编制支出预算。新增收费项目需按《淮北师范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校财字〔2022〕3号)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收费审批的不能收费,也不能列入预算。
(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由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经常性专项业务费编制组成。
1.人员经费预算编制
人员经费由人事部门与财务部门根据省人社厅批复的绩效总量及学校相关制度的规定共同完成测算工作。
2.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制
教学单位执行生均定额拨款,同时充分考虑专业性质,确保基数拨款和师均拨款的稳定;机关教辅部门单位运行经费,需确定基数与人均定额拨款,同时结合业务特点进行核定。
3.经常性专项业务费预算编制
各单位需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编制常规性的业务费预算,如招生费、毕业生就业、实习费、职称评审、学生活动费、心理咨询、水电费、物业费等。各单位可参考以前年度经费支出内容及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合理编报。
二、做好项目支出预算及2024—2026年部门三年项目支出规划的编报工作
各单位务必根据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及2024-2026年项目支出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库填报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2)。未纳入部门三年项目支出规划的项目,当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不予考虑。
三、提交要求
10月30日前,各单位按规定将基本收支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及2024—2026年部门三年项目支出规划通过系统集中申报并提交审核。后期各归口职能部门将归口管理并组织论证的项目进行排序。
财务处将各部门项目预算汇总后,结合财政厅下达的2024年预算控制数,按照项目排序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安排进入财政预算的项目,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后上报省教育厅、财政厅。
联系人:张丽、蒋旭光
联系电话:3805350、3801171
附件1:淮北师范大学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pdf
财务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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