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1 17:42:5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文件精神,2015年底因政府采购流程尚未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资金结转至2016年继续使用,但必须在2016年6月底之前完成采购所有流程并支付完毕,否则将按规定全部收回。对执行不及时造成经费被省财政收回的,由项目单位承担责任且扣减相关责任单位下年经费指标。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4月11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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