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关于及时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再通知
各位教职工: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根据淮北市国税局提供的信息,我校目前仍有部分教职工没有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请还没有汇算清缴的教职工及时通过手机APP端进行汇算清缴,尽快完成税款退补手续,请勿延误。具体操作参见学校通知公告栏目2020年4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作的通知》http://www.chnu.edu.cn/Item/141227.aspx。
在申报过程中有以下注意事项需要您关注:
1、在信息学院获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所得”,不包括在“工资薪金所得”中。汇算清缴时,系统不会自动计算汇总,默认值为0,有劳务所得税的,请您点击“劳务所得”进行明细导入,选择“查询导入”,将对应的“劳务所得”明细导入即可。有“稿酬所得”、“特许使用权所得”的,其明细导入操作与上述“劳务所得”明细导入一致。
2、根据教职工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反馈信息,有“劳务所得”收入的大部分教职工都需要退税,且退税时间大约为2-3周。因此,为不影响您收到退税款,请教职工尽量比截止日提前2-3周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3、个别没有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的或有变动的,请在汇算清缴前进行添加或变更操作。
4、退税款项存入的银行卡号必须是本人目前正在使用且状态正常的银行卡,建议最好使用1类卡。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6月2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