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淮北师范大学财务处
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财务决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6 11:08:3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为加快2020年预算执行进度,确保2020年度年末结算、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业务

1、财务对外报销业务到12月25日截止,开账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

2、网上报销系统中的报销录入12月20关闭、经费审批12月23日关闭,已经完成审批流程的单据,请于12月25日前将单据及原始附件送交财务处,逾期未完成审批流程及未按时将单据送交财务处的业务全部退回。网上报销系统2021年1月12日开通。

二、清理各类项目资金

1.各有关单位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按省财政厅规定在本年度完成的项目,必须在11月29日前执行完毕。

2.各单位运行经费、学校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2019以前年度(含2019年)的财政专项资金,逾期未支付的结转结余资金将按财政厅规定统一收回,不再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如项目尚未完成的,可按校内预算申报程序重新申报2021年预算。

3.请教务处、组织部、科技部、人事处、学工处等归口管理部门,在年底前对本部门管理的结题未结账的个人项目按规定进行及时清理,并在12月24日前将清理项目清单送交财务处

三、清理往来款项

1.请各单位的借款人务必于12月5日前办理报销、冲销事宜,对逾期不办理的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借款签批的部门领导)、借款人,采取核减相关单位预算、扣除借款人工资等方式进行处理。

2.请基建、修购、采购相关项目负责人对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等进行清理,符合退回条件的,及时办理退款手续。

四、清理各类收入

1.请后勤管理与服务处等相关单位认真清理房屋出租、水电等收缴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及单位及时缴纳,确保学校各项应收款项足额入账。

2.请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处采取积极措施,催缴欠交学杂费,确保学杂费全额到位。(12月15日学校收费平台将关闭,以便于进行银行入账、非税上缴等工作,因此不能网上缴费,2021年1月1日起学校收费平台可以正常使用)

五、清理领用票据

请领用学校票据的单位及个人,于12月24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已经收款的办理票据核销;未使用的票据缴回财务处。未按要求办理手续的相关部门和项目,在结清已领用票据之前,不得新领取各类票据。

六、资产盘点

请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单位做好各类资产的盘点工作,并与建账记录、财务数据进行核对,确保账实、账账、账表相符。请相关单位在2020年12月24日前将本年度资产对账单交财务处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11月1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