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2年政府采购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2022年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皖财购〔2020〕6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皖财购〔2021〕349号)》,现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申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申报工作。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立项评审将与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进度挂钩。本次申报将确定2022年学校的政府采购项目,2022年学校原则上不再另外追加政府采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前期调研充分: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充分调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项目。
2.项目论证详实: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合理安排资金预算,注重资源整合,确保建设项目受益面大、使用率高。
3.基本条件具备:各申报项目校内应无重复建设,且项目依托单位应已具备相应的场地、技术人员、相关辅助设施等基础条件。
4、项目经费明确:
(1)有明确的经费来源(含科研经费),请根据该经费管理要求及2022年计划任务书组织申报;
(2)使用2022年度校内预算正常安排的专业、实验室、学科建设等专项经费的项目,申请采购经费不得超过2021年安排经费的总额度,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立项后,将占用专项经费额度,但不作为增加专项经费的依据;
(3)使用已申报且可能被上级批准的2022年各类专项经费的,应根据经学校批准的专项计划申报采购预算,待专项批准后确认。
以上项目须由经费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
分类归口申请
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各单位应当根据采购项目内容,分别向归口管理单位报送采购申请。采购归口部门负责组织项目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汇总上报校长办公会。具体归口如下:
(1)仪器、设备等货物类项目归口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维修、物业类项目归口后勤服务与管理处;
(3)工程类项目归口基建处;
(4)信息化类项目归口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论证报告、项目申报书、政府采购明细表、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等,详见附件。
三、时间要求
2021年8月23日前,申报单位应当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OA系统,按归口管理的规定分别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与服务处、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基建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2021年9月15日前,各归口单位应当完成项目评审。
附件:申报材料
财务处
202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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